建筑材料及制品恒溫恒濕間是按照標準《GB/T 30801-2014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濕熱性能 透濕性能的測定 箱式法》要求設計的,建筑材料及制品恒溫恒濕間溫度可在10 ℃~30 ℃范圍內任意控制,精度不低于±0.5℃,相對濕度可在(30±3)%~(90±3)%范圍內任意調節。
設備廠家:環儀儀器 建筑材料及制品恒溫恒濕間
試驗原理:
在一個恒溫恒濕試驗空間內,放置一個試驗箱(稱作透濕系數測試箱),試驗箱的開口面安裝試樣,試驗箱里放置可產生相應高或低濕度的鹽溶液,使試驗箱保持固定的濕度,試樣兩側濕度差將形成水蒸氣壓差。在此期間,濕流通過試樣從試驗箱流向試驗空間或從試驗空間流向試驗箱。此濕流量可通過天平(電子天平)在固定的間隔時間稱量稱重盤內鹽溶液質量的變化得到,見圖1。如此,總透濕阻包括材料的表面透濕阻,均可在穩態固定的透濕率下通過測量試樣兩側的水蒸氣壓差后計算得出。材料的透濕阻可按附錄B,將總透濕阻減去試樣兩側的表面透濕阻得到。
試驗步驟:
1.試樣的預處理
試驗前,試樣應在23℃±5℃,(50±10)%相對濕度條件下放置至恒重。
這里恒重指3 d連續稱量,質量變化率不超過5%。
2.準備飽和鹽溶液試驗盤—飽和鹽溶液的配備和濕度差的確立
按表2選擇配制相應飽和鹽溶液,并置于恒溫空間中,使試樣兩側濕度差在20%~40%之間。
將鹽溶解于蒸餾水中后,倒入盤中,深10 mm~20 mm。
選用適當鹽溶液的更詳細信息,見GB/T 20312-2006 的附錄A和附錄B。
必須注意的是,在測試結束前,溶液中應保證有足夠的結品鹽。
4.以適當的時間間隔稱量鹽溶液盤的質量。稱量時間間隔應保證此間試樣透濕量的大小介于0.02 g~2 g,以此時間間隔下至少連續稱量5次,直到這5次的質量變化(增重或減重)偏差在5%以內。透濕量應根據測試箱泄漏的水蒸氣量進行修正,利用7.3對此泄漏量以每小時透濕增重(或減重)的形式進行校驗。
通過最小二乘法找到至少有5個透濕量變化與質量變化可以成線性正比關系的坐標點。
通過使用GB/T 30801-2014建筑材料及制品恒溫恒濕間,確保產品在特定溫濕度條件下都能達到預定的性能標準,從而保障終端用戶的使用體驗和產品的長期耐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