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607-2016《指紋識別設備通用規范》是一份針對指紋識別設備的標準文件。該標準規定了指紋識別設備的構成、分類、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方面的要求。
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指紋識別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指紋考勤機、指紋門禁機、指紋鎖等。該標準規定了指紋識別設備的構成,包括指紋采集器、指紋識別算法、處理器、存儲器、電源等部分。同時,該標準還規定了指紋識別設備的分類,包括嵌入式指紋識別設備和通用指紋識別設備兩類。
一、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指紋識別設備的構成、分類、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規范適用于各種類型指紋識別設備的研制、生產和檢驗等
二、試驗項目:
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振動試驗、沖擊試驗、包裝跌落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振動試驗機、沖擊試驗臺、跌落試驗機等。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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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工作溫度下限
按 GB/T 2423.1-2008“試驗Ad”進行。受試樣品應進行初始測試。嚴酷程度取表 1 規定的工作溫度下限,加電運行檢查程序 2 h,受試樣品應能正常工作。恢復時間為 2 h 。
貯存運輸溫度下限
按 GB/T 2423.1-2008“試驗Ab”進行。嚴酷程度取表 1 規定的貯存運輸溫度下限。受試樣品在不工作條件下存放16 h。恢復時間為 2 h,并進行最后測試。
沖擊
按GB/T 2423.5-2006“試驗Ea”進行。受試樣品應進行初始測試,安裝時要注意重力影響,按表3規定值,在不工作條件下,分別對三個互相垂直軸線方向進行沖擊,沖擊次數各為三次,試驗后進行最后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