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1123-2017《高原風力發電機組用全功率變流器試驗方法》是中國國家能源局發布的一項關于高原風力發電機組用全功率變流器的試驗方法標準。該標準適用于海拔1000m以上的高原地區,額定電壓交流不超過1000V,額定頻率為50Hz的風力發電機組用全功率變流器的試驗。
該標準規定了高原風力發電機組用全功率變流器的試驗條件、試驗方法等要求。在試驗條件方面,標準規定了試驗環境條件、電源條件、負載條件等方面的要求。在試驗方法方面,標準規定了變流器的輸入輸出特性、效率特性、保護功能等方面的測試方法。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原風力發電機組用全功率變流器(交直交電壓源型)(以下簡稱“變流器”)的試驗條件、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海拔1000m 以上至 5000m 及以下,網側額定電壓交流不超過1000V、額定頻率為50Hz的高原風力發電機組用全功率變流器試驗方法。
二、試驗項目:
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高低溫運行試驗、低氣壓試驗、振動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振動試驗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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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高溫存儲
試驗方法按GB/T 2423.2中“試驗B”進行。在試驗溫度為(60±2)℃(或最高生存溫度),無包裝、不通電的條件下,變流器溫度達到穩定后。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2h后,變流器應能通過絕緣耐壓試驗,然后能正常工作。
高溫運行
試驗方法按GB/T2423.2中“試驗B”進行。在試驗溫度為(45±2)℃,無包裝條件下,變流器溫度達到穩定后,變流器額定功率運行至溫度平衡,全過程中變流器應正常運行。試驗結束恢復至常溫2h后,變流器運行正常。
防護性能
試驗應根據規定或用戶和制造廠協定的防護等級,按GB 4208的規定試驗,并符合NB/T 31097-2016中6.2.13的規定。
低氣壓試驗
試驗方法按GB/T 2423.21中“試驗M”進行。產品在允許運行的最高溫度下,無包裝,允許最低氣壓、不通電,靜置30min后,變流器額定功率運行至溫度平衡,且以至少10%額定功率/秒的功率變化率加載至額定功率,全過程中變流器應正常運行。試驗結束恢復至正常氣壓后,變流器運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