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1-2014 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11部分:霉菌試驗》是由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AVIC)發布的標準,屬于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的一部分。
霉菌試驗是一種用于評估機載設備在霉菌環境中的性能和耐受能力的試驗方法。它通常在模擬霉菌環境的實驗室中進行,通過將機載設備暴露在模擬的霉菌環境中,以檢測其在霉菌條件下的性能表現。
一、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民用飛機機載設備霉菌試驗條件和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民用飛機上能受到霉菌嚴重污染的機載設備。
二、試驗項目:
霉菌試驗。
三、試驗設備:
霉菌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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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試驗樣品和對照樣品接種過程如下:
a)將試驗樣品和對照樣品安裝在適當的樣品架或懸掛到掛鉤上。
b)將試驗箱及箱內樣品在30℃和97%±2%的相對濕度條件下預處理至少4h。
c)對試驗樣品和對照樣品接種,用預先滅菌的噴霧器或霧化器以霧化的形式將混合孢子懸浮液噴到試驗樣品和對照樣品上。在向試驗樣品和對照樣品噴菌時,應注意將孢子懸浮液布滿整個表面。如表面不潤濕,則一直噴到液滴凝聚為止。接種后應立即開始培養。
培養
培養過程如下:
a)在整個試驗期間保持試驗箱溫度在30℃和97%±2%的相對濕度(最小值)。除檢查期間或裝入其他試驗樣品,在培養期間都應關閉試驗箱。
b)7d 后,檢查對照樣品上霉菌的生長情況,以確定環境條件是否適宜霉菌生長。如果檢查表明環境條件不適宜霉菌生長,則整個試驗應重做。
c)如果對照樣品上霉菌生長良好,則繼續試驗,時間從接種時算起28d或按設備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HB 6167.11-2014是一個行業標準,僅用于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的霉菌試驗。對于其他類型的設備和系統,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標準和試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