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71.10-2006 農業拖拉機 試驗規程 第10部分:低溫起動》是中國國家標準,它規定了農業拖拉機在低溫條件下的起動試驗方法和要求。該標準與ISO 789-12;2000《農業拖拉機 試驗規程 第12部分:低溫起動》一致,并與其配套使用。
一、范圍: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農業拖拉機低溫起動性能試驗規程。
本部分適用于電起動和手起動的農業拖拉機低溫起動試驗。汽油機起動(包括二級起動型汽油機),反沖起動(小型汽油機為動力的機型)等拖拉機亦可參照執行。
二、試驗項目:
低溫起動試驗。
三、試驗設備:
低溫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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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試驗條件:低溫溫度為-15℃。
用制造廠推薦的正常的起動程序起動拖拉機。從起動機帶動發動機曲軸運轉開始計時,30 s 內能通過速度操縱裝置控制發動機運轉轉速,認為起動成功,期間不能用制造廠推薦以外的任何起動輔助措施。試驗過程中,在5 min 內允許起動5次,但不能給蓄電池充電或更換蓄電池。
如果起動5次沒有成功,應適當回升環境溫度使拖拉機起動并至少運行15 min。然后試驗在較高的一個試驗溫度條件下進行。同樣如果發動機在某一試驗溫度下起動成功,則試驗應在下一個較低的試驗溫度條件下進行。試驗是否需要進行下去及進行試驗的溫度由拖拉機制造廠自己決定。
這一標準的制定有助于確保農業拖拉機在寒冷的氣候條件下能夠可靠地啟動,從而滿足農業作業的需求。此類標準對于確保農業機械的性能和安全性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