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893.2-2019 色漆和清漆 耐濕性的測定 第2部分:冷凝(在帶有加熱水槽的試驗箱內曝露)》是中國的國家標準,屬于色漆和清漆的耐濕性測定的一部分,特定是通過在帶有加熱水槽的試驗箱內進行冷凝曝露來評定涂料的耐濕性。
這個標準的測試方法是在帶有加熱水槽的試驗箱內進行曝露,模擬了潮濕環境,以評估涂料的耐濕性能。具體來說,試驗是將涂覆過的試樣暴露在試驗箱內,試驗箱內壁溫度設定在比水槽水溫高10℃,以達到產生蒸汽的目的。試樣表面冷凝的水珠會在試樣表面形成水珠,這種冷凝條件會持續一定的時間。
一、范圍:
GB/T 13893的本部分規定了在恒定的冷凝水環境下或交替變化的冷凝水環境下測試涂有涂層的試樣的通用條件和程序,以確保不同的實驗室間的試驗結果能夠再現。
注:未包含試樣的形狀和制備、測試時間和結果評定的內容。
二、試驗項目:
耐濕性測定。
三、試驗設備:
凝露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添加微信:15322932685 獲取
五、試驗程序(部分):
開機
將試樣就位,關閉環境箱,打開底部水槽或環境箱的加熱器。將環境箱加熱至試驗的第一階段所要求的空氣溫度﹔應在1.5 h內達到該溫度。試樣上將形成冷凝水。
如可能,通過視窗(如有)觀察試樣表面完全凝露情況,在任何情況下,不要打開箱體。
如果沒有形成充分的凝露,可以調整,例如通過增加試樣間距,減少試驗箱內試樣數量或者改變實驗室的環境。
恒定濕度下的冷凝環境(CH)
在試驗期間按表1規定或商定保持環境箱內的空氣溫度。
如果需要進行中間結果的評定,可在不關閉加熱裝置的情況下將試樣從箱內取出觀察,在30 min內再放回。
空氣溫度和濕度交替變化時的冷凝環境(AHT)
試驗由規定或商定次數的氣候循環組成,每個循環均由第一和第二兩個試驗階段組成。
開機8 h后,關閉加熱裝置結束冷凝過程(試驗的第一階段)。打開環境箱或讓其通風。
再經過16 h后,檢查底部水槽的水位,根據需要補水,關上環境箱,打開加熱裝置開始一個新的循環。
如需進行中間結果的評定,可在開始新的一輪循環前將試樣從箱內取出觀察。但應在30 min內將試樣放回。
特殊情況下,中間結果的評定也可在加熱裝置關閉后和環境箱打開的情況下立即進行。
該標準的目的是通過模擬濕熱環境,評定色漆和清漆在濕潤條件下的性能。涂料在實際使用中可能面臨濕潤環境,如雨水、露水等,因此對其耐濕性的評定具有實際意義。標準化有助于確保這類產品的性能和質量得到一致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