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704-2023 汽車內飾用紡織材料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箱體法》是中國國家標準,它規定了一種測定汽車內飾用紡織材料中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的方法。這個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汽車內飾材料不會釋放過多的有機化合物,以維護車內空氣質量和駕駛者及乘客的健康。
一、范圍: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箱體法收集并測定汽車內飾用紡織材料揮發性有機物釋放量的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各類汽車內飾用紡織材料,包括機織物、針織物、非織造布和涂層織物,以及復合織物。
二、試驗項目:
揮發性有機物測定。
三、試驗設備:
VOC環境艙。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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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1.接通電源,將試驗箱溫度預設為(65±1)℃,相對濕度預設為(5±0.5)%進行氣候環境調節。
2.仔細檢查試驗箱的各項功能是否正常,以確保能夠準確完成整個試驗。檢查的項目包括清潔空氣供給裝置,試驗箱溫/濕度調節系統,在線FID,數據記錄系統及其他試驗所需的輔助裝置。
3.待測試樣放置于專用的樣品支架上并置于箱體中心,以避免試樣與箱體內壁接觸污染箱體。放置時應確保空氣循環效果最佳,且在整個試驗過程中應確保試樣不會發生移位。試樣放入試驗箱后,應立即密閉試驗箱。
4.設置測試溫度為(65±1)℃,相對濕度為(5±0.5)% ,氣體交換速率為0.4 ㎡/h,加熱時間為4 h,采集試樣釋放出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試樣測試過程中試驗箱參數設置見表l。
5.組裝采樣管,啟動泵,記錄采樣流速,對于伴隨有氣體交換的測試過程,采樣流量不應大于氣體交換流量的80%。對于不同采樣管采樣流速及時間的設置按照雙方規定進行,至少采集兩個平行樣。若無特殊要求,對于Tenax管,推薦采樣流量為100 mL./min,采樣時間為30 min;DNPH管的采樣流量為400 mL/ min;采樣時間為30 min。
通過遵循GB/T 42704-2023標準,汽車制造商和供應商可以確保其使用的內飾紡織材料符合有關揮發性有機物的限制要求,以提供更健康和舒適的駕駛環境。這對于確保汽車內部的空氣質量和乘坐者的健康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