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1134-2018《海上用風力發電設備關鍵部件環境耐久性評價:發電機》是中國國家能源局發布的一項關于海上風力發電設備發電機環境耐久性評價的標準。該標準規定了海上用風力發電設備發電機的環境耐久性評價方法、試驗要求、檢驗規則等方面的要求。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風力發電機針對海上特定環境下的耐久性評價試驗,包括試驗項目、試驗方法、嚴酷等級及試驗合格判據等相關信息。
本標準適用于安裝在海上的風力發電機組用低速風力發電機、中高速風力發電機(以下簡稱“發電機”)。
二、試驗項目:
耐濕熱試驗、鹽霧試驗、霉菌試驗。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鹽霧試驗機、復合鹽霧試驗機、霉菌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添加微信:15322932685 獲取
五、試驗程序(部分):
交變濕熱試驗:
a)預處理依據相關標準執行。
b)濕熱試驗前,應將樣品在試驗大氣條件下放置24h以上后進行初始檢測,若不符合要求,應予停試,試驗項為按相關標準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性能檢測。
c)通過初始檢測后,試驗樣品不包裝,不通電,被放入試驗箱內。
d)先在溫度為(25±3)℃、相對濕度為25%~~75%的條件下進行處理,使試樣達到溫度穩定。
e)在1lh內將工作空間內的相對濕度升高至不小于95%,以下為24h的一個循環:即在(3±0.5) h之內將箱內溫度升至表3中規定的高溫值,直到從循環開始的( 12±0.5)h為止,該階段的相對濕度不小于95%,最后15min內的相對濕度不小于90%;之后,溫度應在3h~6h內降到(25±3)℃,相對濕度應不小于85%;溫度應保持在(25±3)℃,同時濕度不小于95%,直至24h一個循環結束,試驗周期如圖1所示。
f)按以上循環試驗的次數參考表3中持續時間的天數。
g)試驗結束恢復2h后,按相關標準要求進行其他功能、外觀和性能檢查。在試樣取出試驗箱外的24h內,完成電氣零部件的外觀檢測。
試驗合格判據
交變濕熱試驗最后一個周期,低溫高濕階段保持6h后進行下列最后檢測:
a)在試驗箱內進行電動機繞組的絕緣電阻試驗,檢測時的溫度為(25±3)℃,相對濕度為95%~98%,整機或零部件的絕緣電阻應滿足GB/T 7060-2008中 5.7.17的要求。
b)測量試樣絕緣電阻后,應立即進行絕緣耐電壓試驗。一般應在試驗箱內進行,當條件不允許時,高壓電動機或零部件可取出試驗箱進行試驗,但必須在6h內完成,電動機繞組對機殼及繞組互相的絕緣耐電壓應能承受相應產品85%的標準試驗電壓,歷時1min,而絕緣不被擊穿。當對絕緣擊穿有懷疑時,允許在不改變試驗狀態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復試,試驗電壓同前。
c)整機試樣應能正常啟動運行,不應出現卡滯或其他影響電動機正常運行的現象,性能應達到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
d)永磁電動機轉子的磁極(磁鋼鍍層防護或組合防護方式)的內部磁鋼不應出現銹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