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24.10-2020 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方法 第10部分:砂塵試驗》是中國國家標準的一部分,涉及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在砂塵環境下進行環境試驗的方法。
一、范圍:
GB/T 38924的本部分規定了民用輕小型無人機(起飛重量在0.25 kg~150 kg 之間)系統(含飛行器和地面站)砂塵試驗的試驗條件、試驗設備和儀器、試驗過程、試驗中斷和恢復、試驗結果評定和試驗報告。
本部分適用于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砂塵環境影響的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以此來確定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對以適中速度運動的風或氣流所攜帶的砂塵環境的耐受能力。
二、試驗項目:
沙塵試驗。
三、試驗設備:
沙塵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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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試驗步驟如下:
a)按GB/T 38924.1-2020中4.5規定將受試設備安裝在試驗箱(室)內,并使受試設備的受試方向朝向吹塵氣流方向;
b)第1階段試驗﹐將試驗箱內溫度調整到25℃,相對濕度≤30%,風速保持在2.4 m/s~8.9 m/s范圍內,塵濃度控制在3.5 g/m3~8.8 g/m3范圍內,使受試設備按照4.2.7中規定的試驗方向依次進行試驗,每個方向試驗時間至少為1 h;
c)第2階段試驗,將試驗箱內溫度調整到55℃或受試設備的最高工作溫度,相對濕度≤30%,風速保持在2.4 n/s~8.9 m/s范圍內,塵濃度控制在3.5 g/m3~8.8 g/m3范圍內,使受試設備按照4.2.7中規定的試驗方向依次進行試驗,每個方向試驗時間至少為1 h;必要時,應在第2階段試驗接近結束時給受試設備通電工作,應在有關技術文件中規定受試設備的工作狀態,并按照有關技術文件規定對受試設備進行功能/性能檢測,記錄檢測結果。
這項標準的主要目的是評估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在砂塵環境下的性能和耐受性。這對于確保無人機在干燥和沙塵飛揚的環境條件下的可靠性和穩定性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沙漠或沙塵暴頻發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