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24.2-2020 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方法 第2部分:低溫試驗》是中國國家標準的一部分,它是關于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的規范之一,主要涵蓋了對無人機系統進行低溫試驗的相關規定。
一、范圍:
GE/T 38924 的本部分規定了民用輕小型無人機(起飛重量在0.25 kg~150 kg 之間)系統(含飛行器和地面站)低溫試驗的試驗條件、試驗設備和儀器、試驗過程、試驗中斷和恢復、試驗結果評定和試驗報告。
本部分適用于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受到低溫環境影響的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以此來確定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對低溫環境的耐受能力。
二、試驗項目:
低溫試驗。
三、試驗設備:
低溫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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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低溫貯存試驗步驟如下:
a)按GB/T 38924.1-2020中 4.5規定將受試設備安裝到試驗箱(室)內,安裝完成后按有關文件
規定對受試設備進行功能/性能檢測,并記錄檢測結果,以確保受試設備安裝完好﹔
b)受試設備不工作,按4.1.4規定的溫度變化速率將試驗箱(室)內溫度調節至4.1.2規定的低溫
貯存試驗溫度并保持6.1.1確定的溫度穩定時間,以使受試設備達到溫度穩定﹔
c)保持受試設備不工作,在此溫度下再保持4.1.3規定的持續時間。
低溫工作試驗步驟如下:
a)按GB/T 38924.1-2020中4.5規定將受試設備安裝到試驗箱(室)內,安裝完成后按有關文件
規定對受試設備進行功能/性能檢測,并記錄檢測結果,以確保受試設備安裝完好﹔
b)受試設備不工作,按4.2.4規定的溫度變化速率將試驗箱(室)內溫度調節至4.2.2規定的低溫
工作試驗溫度并保持6.2.1確定的溫度穩定時間,以使受試設備達到溫度穩定﹔
c)受試設備不工作繼續保持2 h,然后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功能/性能檢測,記錄檢測結果。
GB/T 38924.2-2020 標準是為了評估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在低溫環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而制定的。它提供了具體的試驗方法和要求,以確保無人機系統在低溫條件下的正常運行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