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237-2015《人員基礎信息采集設備通用技術規范》是一項標準,它規定了人員基礎信息采集設備的基本構成、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等方面的內容。這項標準適用于人員基礎信息采集設備的研制、生產、檢測、運輸以及公安機關相關應用信息系統的建設等方面。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人員基礎信息采集設備的基本構成.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人員基礎信息采集設備的研制、生產、檢測、運輸及公安機關相關應用信息系統的建設等。
二、試驗項目及設備及設備及設備:
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可用:恒溫恒濕試驗箱
跌落試驗可用:跌落試驗機
等試驗。
三、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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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試驗過程:
恒定濕熱存儲試驗:
按GB/T 2423.3-2006試驗Cab進行。在室溫下﹐將無包裝受試樣品放入恒溫箱,按不大于1 ℃/min將恒溫箱調至表4要求的工作條件溫度和相對濕度上限,受試樣品不加電,處于非工作狀態持續48 h。試驗前應進行初始測試,試驗后在室溫下恢復2 h,再次對受試樣品進行功能試驗,判斷兩次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1的要求。
恒定濕熱試驗
按GB/T 2423.3-2006試驗Cab進行。在室溫下,將無包裝受試樣品放入恒溫箱,按不大于1 ℃/min 將恒溫箱調至表4要求的工作條件溫度和相對濕度上限,受試樣品加電,處于工作狀態持續2 h。試驗前應進行初始測試,試驗中對受試樣品進行功能測試,試驗后在室溫下恢復2 h,再次對受試樣品進行功能試驗,判斷三次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1的要求。
總結:
GA/T 1237-2015標準的適用范圍包括人員基礎信息采集設備的研制、生產、檢測、運輸及公安機關相關應用信息系統的建設等。通過這些規范,可以確保信息采集設備在實際應用中的高效性和可靠性,同時也有助于推動相關技術的發展和行業的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