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995-2020《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視頻取證設備技術規范》是一項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視頻取證設備的行業標準,該標準規定了設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視頻取證設備的一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視頻取證設備,其他視頻設備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要素可參照執行。
二、試驗項目及設備及設備及設備:
高低溫試驗、恒定濕熱試驗可用:恒溫恒濕試驗箱
鹽霧試驗可用:鹽霧試驗箱
溫度變化試驗可用:冷熱沖擊試驗箱
外殼等級防護試驗可用:防塵箱和淋雨試驗箱
正弦振動試驗可用:振動試驗機
沖擊試驗可用:沖擊試驗臺
等試驗。
三、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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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試驗過程:
溫度變化試驗:
按GB/T 2423.22中試驗Na的方法:在無包裝和不開機的狀態下,將受試設備放入25℃±5 ℃的溫度試驗箱內,在-10 ℃±2℃的低溫下保持1 h,然后將受試設備轉換到30 ℃±2℃的高溫下保持l h,轉換時間不超過3 min,重復4次,在最后一個循環結束后恢復10 min,檢查受試設備的機殼、接插器是否變形,功能是否正常。
鹽霧試驗:
將受試設備放入試驗箱內。試驗箱溫度應維持在35℃±2℃,鹽溶液濃度為(5±1)%,鹽霧沉降率為(1.0~2.0) mL/ (h·80cm2),在24 h內每隔45 min噴霧15 min進行試驗。試驗后,用流水清洗掉試樣表面的沉積物,再在蒸餾水中漂洗,洗滌水溫不應超過35 ℃,然后在室溫中恢復1 h。檢查受試設備的機殼、接插器是否變形,功能是否正常。
總結:
GA/T 995-2020這標準不僅有助于提高執法效率,還能保障司機的合法權益,避免因視頻質量不佳而導致的誤判。同時,這一標準的更新也體現了技術進步對法規和標準制定的推動作用,以及法律法規與時俱進的必要性。